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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本永居权申请条件
日本的永居权申请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 在日本连续居住满十年,并且每年在日本境外停留时间不超过半年;2. 在这十年间,至少有五年的稳固工作经历,并保持良好的纳税记录;3. 拥有足够的资产或专业技能,以保证独立生活;4. 没有犯罪记录;5. 持有有效期为三年的经营管理签证或工作签证,短期签证不符合申请条件;6. 遵守日本的法律法规,没有交通违规等不良记录;7. 拥有稳固的收入,年收入需达到至少200万日元;8. 已经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没有拖欠任何年金和保险费用;9. 能够与日本人进行基本的口语交流。
永居权的含义和重要性包括
1. 永居权是指外国人获得在某个国家无限期居住的法律资格;2. 持永居权的个人通常可以享有接近该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但不包括投票等政治权利;3. 获得永居权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居住期限、经济能力要求、无犯罪记录等条件;4. 永居权持有人在国家的居住不受限制,但长期离境可能会影响永居权的维持;5. 在某些国家,永居权是申请入籍的一个先决条件。
总结来说,想要获得日本永居权,申请人必须满足一系列要求,包括在日本连续居住十年、拥有五年工作经历和良好的纳税记录、具备独立生活所需的资产或技能、无犯罪历史、持有有效的长期签证、遵守日本法律、有稳固且符合标准的收入、按时缴纳税费和保险,并能进行基础日语交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第十一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入境。具备条件的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为中国公民出境入境提供专用通道等便利措施。
2、中国上海人在日本东京永驻有什么要求
在日本常驻10年无不良记录,中途不能离开日本很长可以申请常驻。
简易的办法找个日本人结婚。
3、54岁的日本永居华人怎么才能在上海报户口!急
人才引进
人才类居住证满7年
投靠类居住证满7年
还有就是婚姻,和上海人结婚。
第一个文件要求分居时间短,但是户口进沪时,需要有接收单位。办理过程相对较长。
第二个文件要求分居时间长,但是不强调就收单位,办理相对较容易。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沪人〔1999〕122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外省市转移进沪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社发[2003]9号
受理条件
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且身体健康的在职或辞职后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在沪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1、夫妻双方中一方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等,以及经国家人事部认可的其他部级荣誉称号)、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技术进步奖、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和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有任职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
2、在外地的配偶符合本市当年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
3、在沪一方是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沪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的人员。
4、夫妻两地分居满5年的人员。
5、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
《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沪府(2009)70号]
为了积极稳妥地解决历史遗留户口问题,现就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提出若干实施意见如下:
一、关于子女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下同),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户口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下同)落户。
(二)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被批准回沪落户的人员,其生育的子女从未就业、未婚未育、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经市教委批准已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沪居住生活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四)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外省市小孩,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随父(母)在沪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准予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关于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关于老人投靠
(一)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4、日本永居条件
日本永驻申请条件如下:1. 需要于日本长期生活,持续10年以上,工作满5年以上。申请时,需要拥有3年或者5年的日本在留资格
2. 需要遵守日本法律法规,例如没无犯罪记录,无交通违反
3. 需要有足够的收入或者资产来维持日常生活,不少于300万日元的年收入
4. 需要按规定进行纳税,不拖欠年金和保险。取得日本永驻,通常可以分为两种情况考虑。1. 选择日本留学、日本工作等方式,稳固的达成获取日本永驻的条件。主要是通过工作签证长期停留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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