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访揭露了涉嫌性别选择的“助孕”机构,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了深入了解该机构的情况,记者进行了秘密调查。通过网络搜索,发现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其口号是“让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孩子”。然而,当记者作为客户联系该机构时,另一方表示可以提供“性别选择”服务。
在进一步的调查中,记者了解到,该机构所谓的“性别选择”服务实际上是通过人工授精技术实现的。具体来说,他们会根据客户的意愿和要求在胚胎移植前进行筛选,选择性别胚胎进行移植,从而达到选择性别的目的。
业内专家强烈谴责这种涉嫌性别歧视的行为。他们指出,胎儿的性别是由父母遗传决定的,人工授精只能影响受精卵的质量和数量,不能改变胚胎的性别。此外,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禁止任何形式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
事实上,类似的“怀孕援助”机构在中国并不少见。为了追求高利润,一些机构不顾道德和法律约束,采取不当手段进行性别选择和其他违规行为。这些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而且损害了妇女的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面对这一问题,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同时,还需要加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科学知识的普及,提高公众对“帮助怀孕”行业的认知水平,避免被不良机构误导和欺骗。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保护妇女的权益和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长生露”五六年就能长生不老?山东长童生物的“神药”涉嫌虚假宣传
中国网财经4月22日电(记者凌伟)一种普通食品被宣传为抗癌治疗各种疾病的“神药”。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山东长通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东长通生物公司)的产品“长生露”涉嫌虚假宣传。
对此,公司相关负责人在回复中国网财经时表示,“长生露”产品有两个批号,其中“国药准字”批号为B2004003。但记者查询批号,发现相应产品为“滋阴强生口服液”,早在两年前2018年就停产。公司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湖南产品生产企业,相关手续目前正在办理中。”
官方平台声称“坚持服用‘长生露’5-6年可以长生不老”
根据公司官方网站,山东长通生物公司是一家集科学、工业、贸易为一体的抗衰老保健产品研发生产企业,主要由蒋松柏教授开发生产,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独立知识产权。
记者在其官方微信官方账号“长通官方媒体”搜索中发现,2019年1月,该官方账号发布了“长生露产品功效讲解”视频,该视频介绍的产品为“长生露山药黄精华复合饮料”。评论员说,“长生露”不仅是一种特殊的医疗配方食品,也是一种保健食品和一种药品,既有药物的疗效,又有保健品的安全性。评论员强调,“只要坚持服用5-6年,人就能延缓衰老,长生不老。”
此外,评论员还详细介绍了“长生露”的适应症和服用周期的变化,称服用6天可以改善消化和能量;服用4周(28天)可改善皮肤;服用4个月(120天)可显著改善体质,减少感染,改善三高、糖尿病等慢性病;服用1-2年可从根本上增强身体活力,使细胞达到最佳代谢水平;服用3-4年,可实现细胞修复、生发换骨、控制甚至消除癌症等“不治之症”;服用5-6年,延缓衰老,延长寿命,长生不老逐渐成为现实;持续服用4代(100年)可以改善基因,身材高大,表现出色。
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发布的“长生露产品功效讲解”视频截图
记者发现,一些网民在药品平台上询问“长生露”是否是真药,平台回复称,一些网站显示“长生露口服液”具体产品名称为“长生露山药黄精华复合饮料”,“饮料”是普通预包装食品的分类,只要名称写“饮料”一般不是药品或健康食品,而是属于普通食品。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库,“国药标准B2004003”是湖南长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滋阴强生口服液”的药品批准文号。其注册名称不是“长生露口服液”。该平台回复称,“长生露口服液山药黄精华复合饮料”可能属于普通食品,既不是药品也不是保健食品,没有具体的保健功能或治疗效果。
该平台还提醒消费者,一些网站使用大量的医学术语来描述“长生露口服液”的功效,声称或暗示治疗疾病和不科学的断言效果,涉嫌虚假宣传非法广告欺骗消费者,请不要轻信。
《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广告,不得使用医疗术语或者容易使销售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混淆的术语。
《广告法》第十八条健康食品广告不得包含以下内容:(1)关于功效和安全的断言或保证;(2)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3)声称或暗示广告商品必须确保健康;(4)与药品和其他健康食品进行比较;(5)使用广告代言人进行推荐和证明;(6)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保健食品广告应明确标明“本品不能替代药品”。
因虚假宣传被列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食品
记者发现,“长生露”此前因虚假宣传被有关部门查处。
2017年9月,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披露表》(2018年第七期)显示,山东长通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长生露山药黄精华复合饮料”标签和说明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了2810盒“长生露山药黄精华复合饮料”产品,并处罚款25万元。
据《潍坊晚报》此前报道,2019年11月7日,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潍坊市场监督管理局、安丘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举办的假冒伪劣食品集中销毁活动中,被销毁食品数量最多的是名为“长生露”的口服液。据市场监督局工作人员介绍,销毁“长生露”的主要问题是标签不合格,虚假宣传,标签“一天一瓶,一天不衰老,继续每天,衰老永远停止”等口号,误导消费者。公司生产的2800多盒“长生露”因虚假宣传被罚没,价值42万多元,行政处罚25万元。
尽管多次受到处罚,但宣传“长生露”能治疗各种疾病、抑制肿瘤等宣传内容仍活跃在网上。
记者在微信平台上搜索发现,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宣传“长生露”可以增强肝功能,大大降低心脑血管发病率,清除自由基,免疫调节,抑制肿瘤生长转移,长期服用,防止肿瘤复发。其中,名为“长生露2020”的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大肆宣传产品“长生露”,成千上万的病例真正成功治疗各种疾病。
公司相关负责人在回复中国网财经时表示:“公司已经注意到了这方面,现在正在逐渐避免。下一步,在选择经销商和代理商时,他们会选择最好的。事实上,自去年以来,该公司已经宣布了产品宣传。”
除涉嫌虚假宣传外,“长生露奖金制度”也被媒体曝光为“涉嫌传销”。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报告是虚假的。”
但当记者作为加盟商问山东长通生物公司销售总监“介绍他人加入代理是否有佣金,介绍人越多佣金越高”时,销售总监给出了肯定的答复,并告诉记者,“假设你推荐一个代理商拿5万元,那么你的佣金是10%。“记者根据对方提供的10%佣金计算,如果推荐5万元代理商,可以获得5000元佣金。销售总监说:“范围内的代理商不仅有佣金,还可以从你那里赚取差额。”
销售总监表示,市场上“长生露”的价格是980元/盒,一盒30盒,一盒20盒。直销模式的价格是1000元/盒。购买越多,购买价格越低。销售总监还向记者推荐了另一种产品“长生肽”,强调“长生肽”的效果优于“长生露”。据销售总监介绍,长生肽有三级代理,分别是一级代理(取20万元货,购买价180元/盒)、二级代理(取10万元货,购买价格220元/盒)、三级代理(取5万元货,购买价格为260元/盒)。
销售总监分享了记者的“长生肽”照片
“长生露”背后的关联企业
天眼查显示,“长生露”是山东长通生物公司注册的商标。山东长通生物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注册资本1亿元。陈聚宝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持有60%股份的大股东。除大股东陈聚宝外,山东长通生物公司还有5名股东:蒋松柏、刘连永、张斌峰、冯玉龙和王秋霞。
2018年6月25日,山东长通生物公司因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和解协议,被安丘市人民法院列为不诚实被执行人。自2014年以来,山东长通生物公司已成为历史被执行人14次。
2019年2月18日,“长通官方媒体”微信官方账号发布的“真金不怕火——‘长生露’临床试验报告”一文介绍,蒋松柏教授于1973年开始研究抗衰老理论,1993年通过专家论证提出的“整体衰老理论”理论。在此期间,成功开发了抗衰老长生露口服液。2004年,“长生露”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B2004003),2005年获国家发明专利证书(专利证号:ZL200510031849.6)。该产品于2014年申报为保健食品;2017年7月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GMP证书。
随后,记者搜索了B2004003批准号,发现批准号对应的产品名称为“滋阴强生口服液”,生产单位为湖南长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湖南长生生物公司”)。然而,销售总监表示,“滋阴强生口服液”于2018年停产。
天眼查显示,湖南长生生物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注册资本为2117.36万元。陈聚宝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持有100%股份的大股东。经营范围包括滋阴强生口服液、生物制品长生露(以上凭企业许可证)等。
记者注意到,“滋阴强生口服液”专利的基本信息显示,该产品的发明人是蒋松柏,主要用于免疫力低下、血小板白细胞减少、病后体虚引起的器官功能低下等疾病的辅助治疗。然而,记者并没有在中国知网上找到专利发明人蒋松柏发表的相关研究内容或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