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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孕产妇助产应急预案流程表,事关孕产妇和儿童就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通知!

正规助孕机构——福鑫国际

电话微信: 13027338878 ,欢迎咨询疫情期间孕产妇助产应急预案流程表,适用于高龄女性、男性因素导致不育、反复自然流产的女性、未明原因不孕不育夫妇、一方或双方有家族性遗传病史夫妇、一方或双方携带染色体异常的夫妇、对性别选择有需求的夫妇、需要精卵胚胎冷冻保护的夫妇。

紧急分娩来不及做核酸怎么去医院?国家卫生委员会:医疗机构可以设立缓冲病房

7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巩固防控成果、保障妇幼健康的相关工作。国家卫生委妇幼司副司长宋丽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如果孕妇有紧急分娩,手上没有核酸检测结果,会对治疗产生什么影响吗?”

“确保孕妇生命安全,在紧急情况下第一次治疗是我们始终坚持的原则和要求,”宋丽回应说,孕妇紧急分娩,医疗机构将积极治疗,孕妇等关键群体,国家卫生委员会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关注确保其医疗需求,根据当地情况制定疫情期间孕妇筛查流程和应急预案,努力为孕妇提供方便的服务,方便孕妇入院,做好母婴安全保障。

宋丽指出,卫生部门要求医疗机构积极做好医院保护工作,如设立过渡性缓冲病房,接受新收入医院的孕妇,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后转入常规病房进一步住院。鼓励有条件的机构设立隔离产房,医务人员应配备防护用品,对孕妇分娩或手术进行全过程保护,包括分娩监测、阴道检查、助产、手术等,全过程保护,有效降低医院交叉感染的风险。

“孕妇分娩的开始时间不确定,所以这里也温馨提醒孕妇朋友,可以按照医生的建议及时进行核酸检测,提前准备住院分娩。”

红星记者赵倩倩在北京报道

(下载红星新闻,报道有奖!)

关于孕妇和儿童就医,国务院联合防控机制发布通知!

国家卫生委员会官方网站截图

关于进一步做好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领导小组、指挥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为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合发展〔2022〕113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孕产妇和儿童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保障,切实维护母婴安全,最大限度地保护孕产妇和儿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疫情防控总体安排,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健康宣传指导

各地要通过微信引导医疗机构,APP、电话、视频、在线孕妇学校加强孕妇和儿童监护人的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指导孕妇和儿童家庭进行健康监测和日常保护,建议孕妇和儿童外出或到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到医疗机构佩戴N95口罩,人员聚集少,空间密闭,经常在家或办公室通风,保持空气循环,掌握正确的洗手方法,出门回家认真洗手。各地要积极开展“互联网” 充分利用妇幼保健服务APP、微信小程序和其他形式的高危孕妇项目管理、婴儿护理指导孕妇和儿童系统健康服务和健康管理,合格的医疗机构可以使用胎儿心脏监测器、皮肤黄疸探测器和其他可穿戴设备为孕妇和新生儿提供健康监测和管理,减少人们不必去医院和交叉感染的风险。

二是加强主动服务随访

各地要引导社区进一步了解辖区内常住孕妇和0-6岁儿童的情况,建立人员清单和重点人群台账,制定健康安全保障方案,引导孕妇及时向社区报告,及时获得医疗服务。指导助产机构与在本机构建立簿或产前检查的孕妇保持密切联系,告知紧急联系方式,及时沟通解决问题;关注橙色、红色、紫色和37周以上的孕妇,详细了解每个孕妇的隔离和健康状况,通过各种方式为孕妇提供健康管理咨询和指导服务,加强心理支持,缓解孕妇的心理压力。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应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社区调查和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共同检查、主动服务和随访管理“五色管理”为橙色、红色、紫色、孕周37周以上的孕产妇和高危新生儿。

三、保证正常医疗服务

各地要推进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做好服务衔接,确保渠道畅通,及时响应,为孕妇和儿童提供便利。未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同意,各级助产机构应当继续经营,不得擅自停止助产服务。个别助产机构暂时关闭的,原则上转移到各地确定的应急助产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着力加强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的指导和支持,千方百计保障疫情期间孕产妇和儿童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建设强大的中医临床科室,充分发挥中医在妇女儿童新冠肺炎诊疗和预防祛疫中的重要作用。

四、确保绿色通道畅通

各级医疗机构要保持孕产妇和儿童急救绿色通道畅通,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妥善处置和及时转移急危重症患者。对于需要急诊急救的孕妇、危重孕妇、危重新生儿、儿童等患者,要在做好防护的同时给予积极治疗,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诊、推诿或延误治疗。按照疫情防控医疗管理的相关要求,对急诊患者进行具体的接诊流程。各级危重孕妇和新生儿治疗中心要充分发挥母婴安全重症治疗的“覆盖”作用。各级助产机构应完善孕妇入院筛查流程和应急预案,指导孕妇及时接受核酸检测,提前准备住院分娩。

五、优化门诊医疗流程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当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医疗流程做好当前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合发展〔2022〕114)要求孕妇和儿童在48小时内通过预约诊疗平台、现场展示等方式检查核酸检测结果,3岁以下婴儿可免除核酸检测,只检查陪同人员的核酸。进一步优化门诊和急诊治疗流程,将门诊区域分为核酸阳性诊疗区和核酸阴性诊疗区,根据孕妇和儿童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进行分区治疗。妇幼保健机构应严格按照《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规范》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流程,加强人员配备,切实加强发热门诊管理。促进门诊预约诊疗、预约住院分娩、诊所结算、移动支付、在线查询、推送检查结果等智能妇幼服务,减少群众排队次数,努力缩短患者在医院的等待时间。努力为门诊、超声检查、胎心监测、采血、尿检等环节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减少医院交叉流动。

六、严格住院安全管理

七、照顾病人和医务人员

各地要积极利用5G等技术对新生儿重症监护室等部门进行远程探视,加强与家长的沟通,缓解家长的紧张和焦虑。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加强全体员工的培训,指导全体医务人员严格规范感染防治措施的实施,配备适当、充足的防护用品,尽量减少医务人员的专业暴露,确保医务人员的安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医务人员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原则上对分娩室、新生儿科、手术室等重点部门和部位的医务人员进行日常检查。要密切监控门急诊的运行和床位的使用情况,结合医务人员的健康状况,协调人力资源的配置,优化安排和有序值班,确保医务人员得到合理的休息。

八、做好医疗资源储备

疫情期间孕产妇助产应急预案流程表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大力加强重症医疗、麻醉等重点科室建设,完善负压产房、重症监护室等重点设施,配备急救、重症治疗、检验检测等仪器设备,储备医用耗材、药品、防护设备和消毒用品,准备足够的抗原检测试剂。充分发挥中药的独特优势,储备合适的中成药和适量的中药。建立和完善材料储备清单,实施材料和设备的动态储备,材料和药品储备应满足孕妇和儿童的医疗服务需求。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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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以"技术创新,经营创新"为发展动力、以"创造生命,传递幸福"为经营理念。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助孕成功率。

疫情期间孕产妇助产应急预案流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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