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男子将1100万元送给代孕妇生儿子。妻子起诉后,法院判决了这样的判决...
法制日报刊文:代孕不能轻言“放开”
自从第二个孩子政策全面放开以来,不孕已经成为想要第二个孩子的家庭最大的心脏病。北京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王丽娜建议,应适当放开代孕准入,但应防止商业代孕。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教授王一方认为,代孕应该有“刹车”,不能随意驾驶(人民日报2月3日)。
长期以来,我国法律明确禁止代孕。早在2001年,原卫生部就发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2016年1月1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新增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代孕。对此,有人大代表建议,“禁止代孕”可以改为“规范代孕”。这一次,有专家呼吁“放开代孕”,可以说是旧话重提。
问题是,无论是“标准化代孕”还是“放开代孕”,都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同时,辅助生育技术不能与非法代孕混为一谈。众所周知,两者有本质的区别。辅助生殖技术是指目前广泛使用的体外受精技术,通过对卵细胞、精子、受精卵和胚胎的操作和治疗,最终实现不孕症的一系列治疗。一般来说,所谓代孕就是“借腹生子”,将代孕卵与买方精子结合成受精卵,完成代孕子宫的整个妊娠过程,顺利生产。这样一个有争议的医学过程,被一些人利用了法律漏洞,从而成为一种盈利手段。一些妇女在利益的驱使下选择成为“代孕母亲”。
但是,如今人们的观念中,“借腹生子”一直是违背人伦道德的行为。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确认父母的身份。因为孩子是10月份“代孕妈妈”生的,所以已经把孩子当成了自己的孩子。虽然有些代孕协议明确规定“代孕妈妈”永远不会见孩子,但是这种血脉相连的母子关系愿意放弃吗?这无疑是未来道德伦理纠纷的根源。目前,一些代孕纠纷频发,不仅使当事人陷入道德困境,而且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跟帖】
应综合考量
对于代孕问题,不是放开或禁止那么简单,而是要综合考虑医疗技术、伦理关系、社会管理等因素。即使考虑放开代孕,也要有序推进,严格限制代孕的门槛和条件。首先,严格禁止商业代孕,并将其定义为公益类别,而不是商业类别。二是随机选择代孕人,限制随机选择代孕人。同时,还要注意伦理和技术监督。(河南史洪举)
(原题为“不能轻言“放手”代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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